一、项目编号
BZQC2024CG135号
二、项目名称
十河镇孙瓦村乡村振兴厂房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浙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亳州市高新区希夷大道万达B座写字楼7楼706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伍拾玖万捌仟玖佰陆拾捌元捌角捌分(¥1598968.8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十河镇孙瓦村乡村振兴厂房项目 施工范围:用地面积3100㎡,场地北边为农田,东边临路,西边为农田,南边为居住区;场地现状出入口设置于南侧和西侧,场地有现状建筑;场地内拟于东侧新建框架结构厂房一座,为一层钢结构,层高6.6米,厂房占地面积1860㎡总建筑面积约1860㎡。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项目经理:潘常炳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注册编号:皖234212123607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宗舜、尹家运 、丰子翔(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取费用11354.23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磋商、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招标(采购)日期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公告2024年10月24日
3.开标日期:2024年10月31日
4.资格能力条件:详见附件
5.业绩:/
6.信誉(荣誉获奖):/
7.项目负责人: 潘常炳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详见附件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4年11月11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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