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 目编号: CZ2023-1161
二、 项目名称: 广医大二期学术会议中心会议音视频系统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成诚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 成诚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 207-213 号(单) 1501 之 C002 房号
法定代表人:伍万得
被投诉人 1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 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被投诉人 2 :广州医科大学(以下称 采购人 )
地址:广州市东风西路 195 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广州成诚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就 广医大二期学术会议中心会议音视频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CZ2023-1161 ,以下称 本项目 )招标文件编制不合理、不合法事项,于 2023 年 11 月 1 日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作出答复。成诚公司因对被投诉人的答复不满意,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补正材料,成诚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向本机关重新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 1 :关于本项目未将发言话筒列为采购需求是否属于采购需求不完整、不明确的问题;投诉事项 2 :分布式综合管理平台参数要求▲ 6 是否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的问题;投诉事项 3 :线材辅材等无具体数量及防火阻燃等技术要求,是否属于采购需求不完整、不明确问题。
投诉人请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购人修订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五、 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关于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均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 1 、 2 、 3 不成立,本机关予以驳回。
(二)关于投诉请求:由于投诉事项均不成立,相关请求不予支持。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 60 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时间: 202 4 年 1 月 18 日
文章推荐:
常德鼎城区森林公安局关于网络集成服务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成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