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州市属高中、湖州艺术与设计学校、湖州交通学校、浙江信息工程学校、湖州师范学院、湖州学院和湖州职业技术学校电信校园业务代理商的比选 项目中选人公示
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比选结果如下:
( 一 ) 中选人情况 :
1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电信校园业务代理商
中选结果:湖州信创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2 :湖州交通学校电信校园业务代理商
中选结果:湖州仁天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3 :湖州师范学院电信校园业务代理商
中选结果:浙江吾易通信有限公司
4 :湖州学院电信校园业务代理商
中选结果:浙江吾易通信有限公司
5 :湖州艺术与设计学校电信校园业务代理商
中选结果:浙江吾易通信有限公司
6 :浙江湖州信息工程学校电信校园业务代理商
中选结果:浙江吾易通信有限公司
7 :湖州市属学校电信校园业务代理商
中选结果:湖州惠卓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2024 年 1 月25日至 2024 年1月29日,共5天。
[ 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如公示期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应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公示期的最后一日。 ]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 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 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项目异议模块 [ 仅适用于电子比选 ] 或】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 1 )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 2 )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 3 )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 4 )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 5 )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
( 6 )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 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 比选人 / 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 1 )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 2 )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 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邮箱地址:【 15305723200@189.cn 】
比选人 / 比选代理机构 : 陆豪杰
日期: 2024 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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